法華經入門
From InfoSoka
01:33 2006年二月22日的修訂版本 Arrietta (討論 | 貢獻) ← Go to previous diff |
01:35 2006年二月22日的修訂版本 Arrietta (討論 | 貢獻) 【法華經主要法理】 Go to next diff → |
||
第45行: | 第45行: | ||
【'''諸法實相'''】: | 【'''諸法實相'''】: | ||
- | 【諸法】:在現實世界中,以各種姿態呈現出來的「一切現象」。也就是自地獄界至佛界所有的生命,每一生命所住的環境,甚至宇宙的所有現象(森羅萬象),全都包含在諸法中。 | + | 【諸法】:在現實世界中,以各種姿態呈現出來的「一切現象」。也就是自地獄界至佛界所有的生命,每一生命所住的環境,甚至宇宙的所有現象(森羅萬象),全都包含在諸法中。 |
- | 【實相】:究極的真理(妙法蓮華經)日蓮大聖人:「自地獄界至佛界的十界眾生與其居住的環境(諸法),全都是妙法蓮華經的(實相)的表現。」 | + | 【實相】:究極的真理(妙法蓮華經)日蓮大聖人:「自地獄界至佛界的十界眾生與其居住的環境(諸法),全都是妙法蓮華經的(實相)的表現。」 |
- | 【諸法實相的法門】: 「一切眾生平等, 皆可成佛」。 所有十界眾生皆是妙法(實相)之當體,生命中均具有佛界,只要打開佛界即可成佛。 | + | 【諸法實相的法門】:「一切眾生平等, 皆可成佛」。 所有十界眾生皆是妙法(實相)之當體,生命中均具有佛界,只要打開佛界即可成佛。 |
【十如是】:十界不同的生命都是由十如是所構成的當體,共通存在的十種層面。也就是一切生命中具有的十種作用。十界雖是不同的境界,但十如是這點卻是共同的。 | 【十如是】:十界不同的生命都是由十如是所構成的當體,共通存在的十種層面。也就是一切生命中具有的十種作用。十界雖是不同的境界,但十如是這點卻是共同的。 | ||
第55行: | 第55行: | ||
【相】:外貌。 | 【相】:外貌。 | ||
- | 【性】內在。 | + | 【性】:內在。 |
- | 【體】生命的本質(相&性)。 | + | 【體】:生命的本質(相&性)。 |
- | 【力】內在的潛能力量 。 | + | 【力】:內在的潛能力量 。 |
- | 【作】潛能顯現於外的作用 。 | + | 【作】:潛能顯現於外的作用 。 |
- | 【因】存在生命自身中,導致變化產生的直接原因。 | + | 【因】:存在生命自身中,導致變化產生的直接原因。 |
- | 【緣】某種契機 。 | + | 【緣】:某種契機 。 |
- | 【果】因與緣和合產生出的結果。 | + | 【果】:因與緣和合產生出的結果。 |
- | 【報 】結果具體顯現出來的狀態。 | + | 【報】:結果具體顯現出來的狀態。 |
- | 【本末究竟等】指自本(如是相)到末(如是報)為止的九如是的生命活動是一貫,具有同一性。 | + | 【本末究竟等】:指自本(如是相)到末(如是報)為止的九如是的生命活動是一貫,具有同一性。 |
01:35 2006年二月22日的修訂版本
【法華經的特色】
一. 釋尊的出世本懷:
「法華經」這部經典就是釋尊的出世本懷.出世本懷就是指佛出現在這世上的根本目的。
方便品:「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
釋尊的誓願:「欲令一切眾生。如我等無異。」
「法華經」就是為實現佛的出世本懷—「一切眾生成佛」的經典。
二. 諸經之王:
釋尊眾多經典中法華經被稱為「諸經之王」,其理由是其他諸經的教法只是片段,只有法華經明白的說出佛的真意—「眾生成佛」。
「法華經」與「諸經」的關係:可譬喻為建築物與鷹架。
三. 為滅後的經典:
「法華經」是釋尊為了以救濟滅後眾生為重點所說之法,並說出其使命為「一切眾生成
佛」。
佛之教法的目的,始終在於令眾生藉由「法華經」達到佛界。
【法華經的要點】
一. 成佛的法理:
一切生命都具有「佛界生命」—眾生皆有佛性。
二. 為救濟眾生之大願而活的真實之佛:
法華經闡明「佛」真實的姿態,也就是在現實世界為救濟一切眾生(成佛)此誓願而活,才是真實佛的姿態。
三. 繼承大願之菩薩:
法華經明示,釋尊入滅後,擔任實現「一切眾生成佛」的使命的菩薩是「地湧菩薩」。
【法華經主要法理】
法華經方便品第二:「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
【諸法實相】:
【諸法】:在現實世界中,以各種姿態呈現出來的「一切現象」。也就是自地獄界至佛界所有的生命,每一生命所住的環境,甚至宇宙的所有現象(森羅萬象),全都包含在諸法中。
【實相】:究極的真理(妙法蓮華經)日蓮大聖人:「自地獄界至佛界的十界眾生與其居住的環境(諸法),全都是妙法蓮華經的(實相)的表現。」
【諸法實相的法門】:「一切眾生平等, 皆可成佛」。 所有十界眾生皆是妙法(實相)之當體,生命中均具有佛界,只要打開佛界即可成佛。
【十如是】:十界不同的生命都是由十如是所構成的當體,共通存在的十種層面。也就是一切生命中具有的十種作用。十界雖是不同的境界,但十如是這點卻是共同的。
【相】:外貌。
【性】:內在。
【體】:生命的本質(相&性)。
【力】:內在的潛能力量 。
【作】:潛能顯現於外的作用 。
【因】:存在生命自身中,導致變化產生的直接原因。
【緣】:某種契機 。
【果】:因與緣和合產生出的結果。
【報】:結果具體顯現出來的狀態。
【本末究竟等】:指自本(如是相)到末(如是報)為止的九如是的生命活動是一貫,具有同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