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天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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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諸天善神」就是指維護人們的生命,尤其是《法華經》行者的守護神。在《御書》中登場的有「大梵天王」、「帝釋天王」、「天照大神」、「八幡大菩薩」、「鬼子母神」、「十羅剎女」等等。
「大梵天王」被認為是在古代印度,創造宇宙的創造神。「帝釋天王」是印度神話中最威猛的武神、雷神。而「天照大神」是日本神話裡的太陽神。「八幡大菩薩」是農耕的神,武士的守護神。「鬼子母神」和「十羅剎女」在《法華經》以前的諸經中,被視為惡鬼,由於在《法華經》中發誓要守護《法華經》的行者而成為善神。
「諸天善神」大致可分兩類。一類是象徵自然界的事物和現象所具有的強大力量。另一類是將民族、集團的力量神格化的對象。由於這些作用有培育人類,帶給人類恩惠,因而被尊崇為「神」。
在《法華經》序品第一中說出這些諸天善神聚集到說法的會座。正如在〈安樂行品第十四〉說出:「諸天晝夜,常為法故,而衛護之。」(開結四六二頁)諸天善神發誓晝夜也會守護正法,和受持正法的人。
諸天善神可以看作是守護正法和受持正法的作用,並非祈求或信仰的對象。
所謂受到諸天善神的維護,是指自己周圍的事象,對自己產生有益的作用。當我們以妙法為根本之時,自己的一切努力、活動也會依循著宇宙的旋律,這個時候,我們就能夠踏上確實的人生軌道,好像船隻在順風中滿帆地順利向前一樣。
諸天善神的作用和我們自己的關係,日蓮大聖人在〈大小權實治病差別御書〉中指出:「元品的法性顯現為梵天、帝釋等。」(日文御書全集九九七頁)「元品」是根本,「法性」是領悟。即是說,受持妙法,勤勵唱題之時就是發動「元品的法性」,這「元品法性」會有喚起諸天善神的作用。換言之,諸天善神不外是發動一個生命所具備的「元品的法性」,亦即是領悟的生命。
因此,要得到諸天的加護,最重要是顯現「元品法性」所作的正法實踐。關於這件事,日蓮大聖人在〈覆四條金吾書〉中指出:「所謂神之守護,亦要憑人心堅強所至。」(日文御書全集一一八六頁)
這是教導我們由於信心堅固,才會獲得諸天的守護。即是說,不致力於謀求自己信心的成長,貪圖安樂,一味祈求諸天的庇護,一旦有少許苦難便會起疑心,這就算不上是信心。當我們對御本尊建立起不動的確信之時,我們才會接受到偉大諸天的加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