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回:下種佛法——確立救濟全人類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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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藤教學部長:本連載這兩年來,透過御書針對日蓮大聖人的教義和其忍難弘通的一生,請池田先生為我們作了深奧且詳細的論述。讓我能更深一層地瞭解到,大聖人畢生是如何為了確立救濟末法全民眾的佛法而奮鬥。 大聖人為救濟全人類所確立的佛法,其特色何在?若一言以蔽之,我認為可謂在於「下種佛法」。

這次想請池田先生為我們論述有關下種佛法的意義。


振奮人的潛力


池田SGI會長:「下種佛法」此觀點在談論「人本主義宗教」之上,極為重要。

佛法主張的人本主義不是觀念的主義,而是要在現實裏奮戰、戰勝才能體會得到的。

例如有一位對人生感到絕望的人,在你眼前。

「絕對不可敗北!不可氣餒!」——透過如此全力的鼓勵,讓對方重生希望,鼓起勇氣,振奮立起。在學會當中不僅能看到無數這種尊貴共戰同志,與勝利的表徵,同時也能看到何謂扎根現實的人本主義。

如果沒有掀起破除與戰勝自他魔性之戰,口口聲聲嘶喊人本主義也是毫無意義。

南無妙法蓮華經的「下種」可謂最高的鼓勵。透過「下種」可引發人們沈眠在生命深處的勇氣和希望,使其覺醒,發揮無窮的潛力。這股無窮的潛力也就是所謂的「佛性」。

人之所以尊貴,是因為擁有無窮的勇氣、無限的希望、無止境的智慧泉源這至尊的佛性。此外能在現實中,讓這佛性化為勇氣、希望和智慧,堂堂闊步在正義和幸福大道上,輝耀出人性尊嚴。這也就是佛法所謂的人本主義。


森中副教學部長:佛法的人本主義必須靠破除魔性,顯現佛性之戰才能體會箇中精義,所以又可稱為「奮戰的人本主義」。


法的力量, 佛的奮戰, 眾生的潛能


SGI會長:簡單來說,佛說法的目的是為了幫助人們發揮其佛性潛力。尤其是下種的教導,必須擁有能喚醒眾生佛性的力量。當靠此下種教導的力量喚醒眾生佛性的時候,才可以說是下了佛種、成佛的種子。


齊藤:即是說,下種是介於佛、眾生、法(教導)此三者當中才得以成立的。

有關三者關係,大聖人曾在「覆曾谷書」裏闡示:「法華經如種子,佛如下種者,眾生如田」(御書1097頁)。


SGI會長:大聖人以如此簡明的譬喻來闡示三者的關係。

佛是指說法人,播種人。佛是不同於絕對神、創造萬物之主,佛應指覺知法,為了向萬人傳播此法而奮鬥的人。而眾生內心這片心田,則是佛播種的場所。為了讓人們覺醒,奮戰不懈的就是佛。


森中:當佛在眾生的心田所下的種結果時,此果實的所有人就是眾生本身。這種讓每一位眾生都能「成佛」的想法,是信奉絕對神的宗教所無法產生的。


SGI會長:總而言之,大聖人於此御文闡示,唯有在「法的力量」、「佛的奮戰」和「眾生的潛能」齊備之下,下種才得以形成。這也是指被視為佛法基本的「緣起」(注1)關係。


森中:緣起意指「因緣而起」。主張一切事物皆由於結合因與緣(注1)而生起。


SGI會長:沒錯。雖說我們心中「有」佛的生命,然而若沒有辦法湧現此生命,則等於是「無」。可是,並不是說沒有顯現在現實上,就說是沒有。佛的生命將靠緣而儼然顯現。

因此大聖人也闡述:「佛種從緣而起,是故,須說一乘」(御書1545頁)。所謂「一乘」(注2)就是法華經。

佛所悟得的根源妙法,對凡夫而言,是屬於某種不可思議的境界。想看也看不到,想用言語表達也表達不出來,可是又儼然存在,誠可謂「妙」。

如何才能讓凡夫也能悟得此「妙法」的世界,這也就是佛教的出發點。然而要喚醒人們的生命並非易事。連釋尊本身在得悟當初也覺得此事極為困難,亦曾猶豫不決是否應喚醒世人。

因此釋尊當時所嘗試的方法,就是借「方便力」來說法。方便力的教導並不是真實的教導,而是為了要人們接近真實而說的教導,是屬於過渡性的教導。釋尊這些方便教被匯整各種經典。可是,這些都是為配合眾生的九界之心而說的法,並未擁有能令眾生悟得佛界的力量。

重要的是要看「法力」能不能成為觸發佛性之緣。

教說佛本身所具備之佛界生命的隨自意法華經,才擁有能令眾生覺知己身之佛種的力量。因此剛才所拜讀的二段御文皆闡明,「法華經」、「一乘」才是能讓眾生覺知佛種之緣的下種法。

有關這一點,大聖人於「觀心本尊抄」曾闡述文底下種三段(注3)法理,作更嚴密的闡示。


脫益與下種益


森中:是的。大聖人闡述:「在世本門與末法之始,一同純圓。但彼是脫,此是種也;彼是一品二半,此但題目五字也」(御書267頁)。


〈白話〉釋尊在世的法華經本門,與末法之始的日蓮法門,同為純圓之法。然而法華經本門是屬脫益之法,末法的法門則屬下種之法。法華經本門在於一品二半(注4),末法之法門則唯靠題目五字。


齊藤:首先大聖人闡述,釋尊在世的法華經本門,與末法之初的大聖人法門,都是「純圓」無缺。而「純圓」是指,純粹的圓教,無雜質的圓教。

  圓教意指,完美無缺的教導。也就是能指引萬人成佛的教導。


SGI會長:沒錯。法華經整卷都是純圓教法,尤其是到了本門,更是以完整無缺的形態顯示了其純圓的教法。

即是說,法華經?門所教說的二乘作佛表示,即使是深陷迷惘深淵的二乘,也能靠妙法的力量成佛。根據二乘作佛的法理顯示,即使陷入苦惱或迷惘深淵的眾生,也具有扭轉此生命為佛生命的妙法偉大力量。

到了法華經本門不但闡明釋尊其本地乃與永恒妙法一體的永恒之佛,也明示了釋尊其成佛的真相。

同時法華經本門也一併論及因、果、國之三妙(注5),闡示無論眾生或國土皆與釋尊的本地一體,是屬於妙法當體。如此闡明萬人成佛之法的圓教全貌。

可是大聖人卻認為,即使同屬純圓之法,釋尊在世所說的法華經本門是「脫」(脫益),而末法的大聖人佛法是「種」(下種),明確指出兩者之不同處。

由此文可得知,大聖人的南無妙法蓮華經才是釋尊滅後,能令末法眾生成佛之要法,也是擁有能觸發一切眾生佛性之力的完美圓教。


森中:「脫益」是指,讓聽聞此法者能得脫,並賜予其人成佛之利益。「下種益」則指,讓聽聞此法的人能產生下佛種的力量,亦指能觸發聞法者其人佛性的力量。


SGI會長:如前所述,法華經本門是以久遠實成、三妙合論的形態來表現妙法。依此教說可知,釋尊在世時的眾生得以成佛,那是因為悟到妙法乃久遠下種之法(注6),也就是,妙法乃自己生命根源所具備的佛種。

但是就其結果而言,雖說眾生可以靠脫益教法,而覺知久遠下種之妙法與得脫,但其前提是必須經過「熟益」階段才可能。

然而熟益教法並非指佛所悟得的成佛之法,而是指為了配合眾生各種機根所教說的部分教法,是為了調熟機根所說的教導。


齊藤:即是說,法華經本門的脫益教法,只能對受過熟益教法化導的眾生有效。


森中:從法華經可看出,佛的化導和眾生之間的關係,含有自從三千塵點劫或五百塵點劫(注8)以來的種熟脫(注9)過程。由此可見,眾生從被下種之後,必須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調熟機根,才能聽到釋尊的法華經,並且必須到達本門才能得脫。


SGI會長:若說必須經過如此長遠時間才能理解到本門純圓之法,那麼要想實現佛其欲令萬人成佛的理想,則非易事。


齊藤:就我們末法眾生的立場來看,可能無法忍受這種遙遙無期的修行。


相對種與即身成佛


SGI會長:所以末法眾生需要下種益之法。此法可以立刻對任何陷入煩惱、業、苦三道(注10)深淵的末法凡夫播下佛種,是屬於可以觸發凡夫佛性的教法。

此法能直接讓被煩惱、業、苦三道所困的凡夫生命,開顯出佛所具備的法身、般若、解脫三德(注11)。

此法教說,即使是與佛界生命相對立,亦即能讓由於煩惱、業、苦而迷惘的生命化為佛種。此謂「相對種」法理。

大聖人曾於「始聞佛乘義」闡述:「其相對種者,煩惱、業、苦之三道,推其當體而稱法身、般若、解脫是也」(御書1019頁)。

所謂「推其當體」意指,不用遠離沉迷於煩惱、業、苦三道的生命本身,就能以此生命顯現法身、般若、解脫三德。


齊藤:該抄闡述,成佛的種(原因)可分為就類種和相對種兩種。

就類種亦稱同類種,意指其成佛的原因(佛性)與結果(佛果)是屬同種,必須是善種才可以。


SGI會長:但是法華經針對佛性的看法,並不侷限於同類種的偏狹看法,因為這種看法會限制妙法的力量。

妙法的偉大力量不但連惡也能包容,甚至能化惡為顯善之緣。

妙法不是主張要人捨棄或斬斷煩惱、業、苦三道,而是講求如何化悲哀為創造的泉源,化逆境為前進的助力。因為妙法是創造偉大價值的本源力。

大聖人曾闡述「妙之三義」,亦即,開啟之義、具足之義、蘇生之義。因為妙法的真正力量,能夠包容一切,活用一切,讓凡事轉往善處蘇生。

法華經的真意是在於顯示妙法的偉大,闡明萬人乃妙法當體,以及歌頌萬人成佛。

可是時值一般認為宗教應立絕對創造神為宗祖的時代,若要倡導萬人成佛之說,其前提則必須先靠能調教機根的熟益教法不可。因此要教說法華經,就不得不增添一項作業,那就是必須整合屬於部分性的方便教、熟益教法。

對法華經此教法,大聖人則教說,陷入迷惘深淵的二乘和惡人也能成佛,主張應純化及擷取內含相對種此法理的法華經本意,以作為沈迷煩惱、業、苦三道的末法惡人其亦可即身成佛之道,而奠定人人皆可立即信奉自身內在妙法此無限力量的妙法蓮華經五字之信行。

因此大聖人才會於剛才所引用的「觀心本尊抄」御文裏闡述:「此但題目五字也」(御書267頁) 。


齊藤:也就是要人們相信此處的己身即為佛種、通往妙法當體之道,所以可稱為下種益。


SGI會長:值此現代,大聖人擷取法華經精髓所樹立的下種佛法,意義可謂越見重大。

雖說近代的人本主義,已從受近代之前的絕對者支配中解放了人類。可是我深深感到,理應被解放的人類,這次卻被欲望所玩弄,又淪為被支配的存在。

而且,作為反撲近代人本主義力量的國家主義和宗教原理主義,也日漸抬頭。主張以教義束縛人們,強迫人們要「為國家奉獻」、「為宗教奉獻」。

這兩種主義的共同通病是,無法認同「眼前」此人的尊嚴。所以直到二十一世紀當今,人類社會依然存有國家層次的戰爭;恐怖行動;以及個人的犯罪行為,放任輕易蹂躪生命的暴力蔓延。

現在人類正渴求,「為了人類的社會」、「為了人類的宗教」。

下種佛法不僅闡述「眼前」此人的究極尊嚴存在,也闡明了其宇宙般的偉大之處。而且不只是單單為了闡明此事,更強力主張自己與他人,應實際為此法而活。

這也就是能超越近代人本主義其極限,喚醒「巍巍大我」此自覺醒的「人間革命之宗教」。


(待續)


注1.【緣起、因和緣的和合】:意指一切事物的生起皆由於「直接且內在的原因──「因」,與觸發此因的間接且外在的原因──「緣」互相呼應。闡釋了一切事物皆是相互影響、維持的存在。也是佛教針對因果關係所闡述的根幹教說。


注2.【一乘】:亦稱一佛乘。唯一能令眾生到達佛所悟得境界的教法。「乘」是把教法比喻成交通工具之意。


注3.【文底下種三段】: 「觀心本尊抄」先將佛法的教導分為五重,再劃分為教義核心的教說(正宗分),和準備教說正宗分而說的(序分),以及為弘通正宗分而說的教說(流通分);「文底下種三段」被劃分於第五重。根據此劃分可知,日蓮大聖人所闡示的壽量品文底下種之法、南無妙法蓮華經乃屬應流通於末法的正宗分。


注4.【一品二半】:指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第十六的全品,與之前的從地涌出品第十五的後半品,以及之後的分別功德品第十七前半品。


注5.【因、果、國之三妙】:法華經本門闡釋了十項他經未有的最高教導(本門十妙)。其中三妙即指,闡明久遠成佛此因的本因妙;久遠以來業已成佛之果的本果妙;此久遠本佛所常住的佛國土乃娑婆世界的本國土妙。


注6.【久遠下種之法】:於久遠過去所教說,乃世人成佛之根本因的教法。秘沉於壽量品文底的妙法,就是此法。


注7.【三千塵點劫】:指法華經化城喻品第七所說,釋尊於長遠的過去之時,亦即,曾身為大通智勝佛的第十六位王子,向世人宣說法華經並下種的久遠過去。


注8.【五百塵點劫】:指法華經如來壽量品第十六所說的長遠過去之時,亦即,釋尊其業已成道的久遠過去。


注9.【種熟脫】:佛為了教化眾生所施予的三種利益,亦即,下種、調熟、得脫三種。


注10.【煩惱、業、苦三道】: 指煩惱道、業道、苦道。從煩惱化為業,從業化為苦,又從苦化為煩惱,意指如同輪子不斷回轉,不斷反覆六道迷惘的生死狀態。


注11:【法身、般若、解脫三德】: 佛所具備的三種德相。法身是指佛所證得的真理;般若是指悟得真理的智慧;解脫則指從生死之苦惱獲得根源解放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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