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回:佐渡流罪(下)——確立「宿命轉換的大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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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戰不止的心

池田SGI會長:嚴冬已過,春天的腳步已到。放眼只見日益茂盛的嫩芽,越見柔和的陽光,色彩增添的風景。自然是如此瞬息不停地變化。春天一步步接近。「冬必為春」(御書1305頁)。春天的花即將盛開。


森中副教學部長:沖繩早在二月上旬,櫻花就全開了。今後各地也將陸續盛開。


SGI會長:對。戶田先生也很喜歡櫻花。正當戶田先生的事業面臨最艱苦的時候,曾經感慨地對我說:「耐過嚴冬,櫻花又開了」。這句話至今仍縈繞在我耳邊。

因為堅忍過嚴冬,櫻花才會綻開得如此美麗。

人生也一樣。凡事不斷在變化。所以要邊凝視、等待、創造「時機」,邊忍耐、徹底挑戰。如此反覆,才能獲得圓滿的勝利人生。


齊藤教學部長:即是說,每一瞬間都是挑戰。這讓我想起「破壞是一瞬,建設是死鬥」(摘自《建設之譜》,注1)這句話。佛法教導我們,人生重要的是「要不斷前進」。


SGI會長:戶田先生經常說:「要做到完美無缺,是必須比平常多付出兩三百倍的勞力。」

相信這句話能適用於人生各方面。「凡事用心」,等於是事事不馬虎。貫注全神奮鬥,唯有在如此連續不斷的挑戰下,才能獲得勝利。否則無法成就偉大的人生。

大聖人教示:「心為貴耳」(御書1240頁)。以及「一身一念,遍於法界」(御書265頁)。「由此心之一法,有國土世間出現」(御書589頁)。

這也是佛法的真髓。重要的是,要有「奮鬥不止的心」。只要此心堅定,勝利就會擴大。


森中:日本人對理解宗教有一種傾向,總認為宗教是逃避現實,不敢挑戰現實,只想躲在精神世界。可是日蓮佛法不同,日蓮佛法是一貫主張改變現實的宗教。


SGI會長:牧口先生說:「除了救人、救世以外,難道宗教在社會上還有其他的存在意義嗎?」

戶田先生則矢言:「誓必拯救沈淪於苦海中的民眾。」

改變自己,改變社會。這才是信仰的正道。因此要在現實生活中一點一滴累積勞苦,越是奮戰越能擴展自身的境界。


齊藤:這也是日蓮大聖人透過其克服大難所闡示的精神奮戰。我認為大聖人為的是要告訴我們,「人是何其偉大」、「沒有任何鐵鎖能束縛人的尊貴精神」,這種真正自由的境界。


SGI會長:大聖人在佐渡掀起的奮戰,主要是言論戰。大聖人在這場奮戰中寫下了許多著作和書信。大致可從兩方面來探討這場言論戰,一是「確立教義」,一是「重整教團」。而這兩方面都是基於展望末法萬年的「廣宣流布」而展開的。


森中:從「確立教義」這方面來看,最重要的是通過「開目抄」和「觀心本尊抄」(注2)闡明本尊的意義。針對此事,已曾請池田先生論述過(本連載第11~13回)。


SGI會長:此外,大聖人在佐渡流罪時也闡述了有關修行論(折伏論)、廣宣流布論等教義。關於這些教義,擇機再談。

為了「重整教團」,大聖人經常透過寫信鼓勵門人。而且,也有不少門人遠到佐渡探訪大聖人。在這種師弟交流當中,大聖人闡釋了何謂師子王之心;惡鬼入其身(注3)的迫害者的本質;以及法難在佛法上的意義。透過這些教導,門人奠定了堅定的信心,勇於抗拒鎮壓,再次掀起末法流布的潮流。


齊藤:這次我們想請池田先生為我們論述大聖人於佐渡流罪時所強調的「宿命轉換」原理。


地獄之苦豁然消失


SGI會長:「宿命轉換」原理是大聖人所闡示的人本主義法理之一。大聖人在佐渡流罪時,明確闡示了這項原理。因為一些認真貫徹信仰的門人正遭受鎮壓之苦。

就是為了一起與受鎮壓煎熬的門人同苦,而闡明信仰佛法者為什麼必須體會這種痛苦。

為此,大聖人注意到苦惱原由的「宿業」。

其實就本質而言,大聖人所闡示的宿命轉換原理,是與我們曾探討過的「難即成佛」、「難即悟達」是一樣的原理。


齊藤:是的。「難即成佛」意指,透過己身所湧現的佛界生命來克服難,並以此曾受鍛煉的生命,達成一生成佛。


SGI會長:將此生命變革原理,通過各種人生苦難的例子而闡示的法理,就是大聖人的宿命轉換論。

大聖人首先注視的是涅槃經所謂的「轉重輕受」法門。也就是,「讓本應承受的深重宿業報應,得以轉為輕受」的法理。

最先闡述此法門的御書,也就是「轉重輕受法門」。這是一封大聖人在龍口法難後,滯留依智一個多月期間,寫給大田左衛門尉、曾谷入道、金原法橋等三人(注4)的信函。


森中:在此拜讀。

「涅槃經有云轉重輕受之法門。先業甚重,今生未盡,未來必受地獄之苦,然今生值如斯之重苦,地獄之苦豁然消滅,死後得受人天、三乘、一乘之益」(御書1039頁)。


〈白話〉涅槃經有說「轉重輕受」的法門。文中提到,由於過去世所造的罪業深重,導致今生無法滅盡,即使到了未來世仍須飽受地獄之苦,可是由於今生已經身受如此重苦,所以那些地獄之苦將一舉消滅,死時不僅可得人、天之境界,以及聲聞、緣覺、菩薩的境界,甚至成佛的利益。


齊藤:轉重輕受的「重」是指,我們自過去遠遠劫所累積的深重罪業。

能將此罪業「轉為輕受」的意思是指,原本不但在今世,甚至連來世也必須承受的深重罪業報應,皆可於現世一併化為輕受,甚至消滅無遺。


SGI會長:大聖人說:「地獄之苦豁然消滅」,這句話乃關鍵所在。

此外,也舉出可得成佛之利益,這也是另一個關鍵。

即是說,為了佛法而承受的大難之苦,是為了能立刻消除永劫地獄之苦而顯現的小苦,能直通成佛。這也是大聖人所說的「宿命轉換」原理。

佛意佛敕的創價學會,有上萬,甚至上百萬會員,擁有曾以強韌信心挑戰苦難,致使自身的苦惱「豁然」消失的蘇生體驗。

也可說,已經有一千萬人在現實人生上證明到能轉換宿命的日蓮佛法之偉大。


森中:有關「宿業會消滅」這件事,有人問說,不管善業或惡業,都是日積月累造成的,從因果道理來看,業會消失不是有矛盾嗎?


SGI會長:言之有理。那麼就讓我們按步來探討吧。

首先來探討何謂「業」?


齊藤:「業」這個字,於古印度思想中可見,即梵語的「karma」。

原本「karma」是指「行動、行為」,當佛法傳至中國時才被漢譯為「業」。而漢字的「業」,含有「業績」等「言行」之意。


森中:據說古代印度人們認為,輪迴轉生乃視各種善惡之「言行(karma)」而定。


SGI會長:可見「業(karma)」這個字本身,原本含有善與惡兩面。不知何時,一說到「業」,大多指「惡業」。


齊藤:或許人總是比較難忘痛苦的回憶。但事實上,是否能轉換惡業,已經成為宗教的重大主題。


SGI會長:對現代人而言,把所謂「業」的概念換成「命運」,或許比較容易理解。

命運是否能夠轉換?國家的命運、人的命運、人類的命運又是否能夠轉換?這不只是宗教、思想,甚至對藝術、文學來說,也是一項重大的主題。


森中:話說「命運」,令人想起池田先生年輕時期所愛聽的貝多芬(注5)第五號交響曲「命運」。


SGI會長:當年我在大森的單身公寓裏,這張唱片可以說聽到有溝痕。我這麼比喻,或許現在的年輕人也無法領會是什麼意思。

這首如咆哮暴風雨激烈吹打在門窗的旋律,不管聽多少次,還是令人感到震憾。曲中瀝瀝顯示貝多芬正與自己的「命運」搏鬥。他勇於挑戰耳聾此命運,在擊毀命運的同時,也創造了許多名曲。

這首第五號交響曲「命運」中,迴盪著其面對內心掙扎的精神躍動。

據說托爾斯泰(注6)聽了這首「命運」交響曲之後表示:「它讓我鼓起了勇氣」,我也是其中一人。

基於某意,這首「命運」可說是象徵宿命轉換的旋律。而第九號交響曲(付合唱)也可謂歌頌人類的旋律。


齊藤:如現在池田先生所說的,「宿命轉換」正是人類普遍的願望之一。以世界宗教為首,各種思想性、宗教性的活動,也可說皆是為了解決此事而努力。


森中:可是有眾多現代人無法接受把命運交給「神」支配這種想法。因為如果支配命運的神越是絕對不可侵犯的存在,人的命運就只有任由絕對神去操縱,其存在也會越來越渺小。

古印度的人也認為,唯有靠聖職者祭祀才能解放業的輪迴。


SGI會長:直截來說,這也是佛教誕生的一項重要意義。佛教強調人的自由意志,為的是要解放一直被視為絕對存在支配的業思想。

佛教認為,不論是自己本身的命運形成,或想從命運獲得解放,都要靠自己的意志和行為。

這種思想是含有「內道」的本質。

詳細擇機再談。總之,探討成佛真正因果的「五重相對」(注7),其從淺至深的道理,等於是解脫宿業的道理。

就結論而言,道出萬人內在皆有佛性的法華經,才是能夠從根源解脫宿業的經典。

這也是這次探討的重點。因為只要知道爾前經所說的因果是不完整的法理,並且認清法華經所說的宿命轉換,就能得知日蓮大聖人佛法其宿命轉換的功力。

接下來想把討論的焦點放在法華經上。


不輕菩薩的其罪畢已


齊藤:大聖人在剛才提到的「轉重輕受法門」說明轉重輕受的原理之後,繼續講述法華經的不輕菩薩。

在此拜讀該文。

「不輕菩薩之受惡口罵詈、杖木瓦礫,非無其故。過去誹謗正法之故歟?經云『其罪畢已』,是謂不輕菩薩今因值難,而得滅除過去之罪矣」(御書1039頁)。


〈白話〉不輕菩薩會受到惡口罵詈、瓦礫杖木擲打,並非沒有理由。拜讀經文可知,那是因為於過去世曾誹謗正法之故。即是說,法華經不輕品所說的「其罪畢已」是指,不輕菩薩因為蒙難,才得以滅除過去世的罪。


森中:不輕菩薩是於現實實踐相信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此法華經中心思想的菩薩。不輕菩薩雖一邊唱奉代表此中心思想的「二十四文字」法華經(注8),一邊向各人禮拜,然而卻被惡僧、尼姑、在家男女拿杖木瓦石迫害。

可是不輕菩薩並不屈服,繼續挑戰,終於獲得六根清淨(注9)之功德,延長了二百萬億那由佗歲的壽命,繼續宣說法華經。這位不輕菩薩就是後來的釋尊。


齊藤:原本法華經常不輕菩薩品第二十是在敘述,若能於佛滅後弘通正法者,必獲得六根清淨之功德;反之,迫害者將有大罪報。

法華經闡釋了不輕菩薩由於被迫害而滅除本身之罪,並獲得六根清淨的功德。這就是「其罪畢已」(法華經564頁)此文。


SGI會長:不管是龍口法難之後、或滯留依智期間、或佐渡流刑當中,大聖人一直強調不輕菩薩的難。

大聖人在前往佐渡的港口所寫的「寺泊書」中,如此強調:

「法華經是三世說法之儀式也。過去之不輕品,是今之勸持品;今之勸持品,是過去之不輕品也。今之勸持品,未來可為不輕品。其時,日蓮即可為不輕菩薩。」(御書987頁)。

這是非常重要的教導。因為大聖人闡示出法華經乃主張三世弘通的佛法。並強調於弘通佛法時,必會出現大難,此乃普遍的原理。

進而宣言,若把過去的法華經儀式換成是今日,該儀式的主角則是日蓮大聖人。


齊藤:所謂「過去之不輕品」是指,釋尊於過去世作為不輕菩薩所從事的實踐。而「今之勸持品」則指,於現今末法,與三類強敵(注10)奮戰的日蓮大聖人。

「如今叫出勸持品二十行偈文所說的三類強敵的就是我。因為是我以身實踐過去不輕菩薩所實踐的尊敬民眾之修行。因此從未來反觀,就會得知我是與不輕菩薩相同的」——從這段御文中可感受到大聖人的浩瀚心境。


SGI會長:大聖人認為經文所說的不輕菩薩之實踐,與自身的實踐乃一體不二。

大聖人以此對門下闡釋,遭遇大難可以消滅自身過去世的罪業。

同時,大聖人以身讀法華經二十八品而確信必能成佛,並說:「彌為喜悅」(御書1040頁)。

按照經文所說的,蒙受大難,必成佛無疑。「所以要引以為喜」——這就是大聖人對跟隨自己而蒙難的門人的鼓勵。

在大難臨頭之中,通過自身的境遇,鼓勵門人要相信成佛無疑。


森中:一般人的話,理應彼此申訴苦境,沒想到大聖人會叫門下要「彌為喜悅」,實在是無法以常理來想像大聖人的境界。


SGI會長:就根本而言,法華經的「罪障消滅」觀是與眾不同的。

剛才也確認過,佛教的業思想特徵,是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可是現實的佛教卻有反此出發點,主張「人是難逃業的束縛」,這種傾向是無法否認的。

也就是說,現實佛教主張,人是背負著過去累積至今的無量罪障。然而,這種主張會導致人們無法面對巨大的業挑戰。


齊藤:既然是從無量劫所累積至今的業,那麼絕對無法在這一生當中洗清,能「消滅」一點點就已經不錯了……況且在清洗期間,新的惡業還會累積出來。如此反復的話,只會令人感到無力面對業。


SGI會長:能夠把業視為自身問題而加以探討,這也是內道佛教的本色。但是爾前權教卻誤入歧途。


森中:或許是因為錯誤的聖職者介入佛教的關係。因為這些聖職者想利用業束縛人,假借「替人清業」的名分,耍宗教權威,威脅人。

所以這些和尚一定會強調人的罪業深重無比,其實這種和尚的罪業才是深重。


SGI會長:能超越這種不良佛教趨向的就是日蓮佛法。

而日蓮佛法會論說宿業,也是因為主張宿業必能轉換。


齊藤:是的。如果不能明確表示「罪障是能消滅」此結論,而一再強調宿業的話,結果造成,人還是必須默默承擔深重的罪障。


要對「大我」覺醒


SGI會長:必須明確闡示「宿業轉換」的法理,人類才能從宿業、宿命中獲得解脫。

佛教會教說宿業,是為了闡明「宿業是可以轉換的」。反過來說,無法明示出「宿業轉換」法理,只會高談宿業論,這是邪門的佛教。只會利用宿業的鐵鏈來束縛人。

此外,日蓮佛法的另一個特徵是,徹底面對自己的宿業。講求正視自身的宿業,力圖以本身所具備的法力來轉換宿業。


森中:即是說,若想轉換宿業就應該凝視自己的宿業,不逃避宿業?


SGI會長:沒錯。凝視自己的宿業,正面向宿業挑戰,才能顯現佛界。由於是面對自我,徹底深入思考,所以就九識論而言,此舉也等於是在開發「九識心王真如之都」(注11)。若背離這個道理,也就無法達到六根清淨,以及人間革命。換句話說,人格是無法深化的。

而所謂凝視宿業,並非只講求凝視自己本身。如果自己獲得解脫,那麼接著就必須拯救那些仍然在受宿業煎熬的人,最後則必須凝視起人類的宿業,這才是所謂的自行化他之成佛軌道。

不但為了自身的宿命轉換而奮鬥,同時也要為了友人的宿命轉換而盡力,這就是學會活動,也是佛法的最高正道。


齊藤:沒有人比日蓮大聖人更能徹底凝視自身的宿業。其專注程度是令人無法想像的。


森中:其程度是與半瓶水的知識分子那種容易陷入「自尋煩惱」的想法截然不同。那種想法只是自我滿足而已,甚至令人感到故意擺出一副「我能這麼煩惱,所以偉大」的姿態。


SGI會長:當然認真地煩惱、凝視自我是很重要,但如果光是把自己封閉在煩惱中,半途作廢,那只能說是停留在觀念上的凝視自我。

大聖人就是胸懷拯救萬人的大願,所以才能夠如此徹底凝視自身的宿業,進而開顯其究極的生命。並想告訴全體門人,不,應該說是一切眾生,何謂正確宿命轉換之道。


森中:日蓮大聖人凝視自身的宿業到什麼程度?記載此精神軌跡的就是「佐渡御書」(注12)。「佐渡御書」是在著作「開目抄」一個月後寫下的。


齊藤:相對於「開目抄」是呼籲門下要開目看「日蓮的偉大精神」,「佐渡御書」則是在督促門下,要覺知「偉大的自己」。


森中:大聖人於「佐渡御書」闡示,「為什麼自己會蒙難受苦?那都是源自本身的宿業」,如此凝視自己的生命。


SGI會長:一切都是為了苦於受難的門人。為的是想培育真正的人。

放眼世間,精神膚淺的人何其多?人的精神如此膚淺,正是末法的表徵。遺憾地,尤其是在日本,有很多有識之士皆認為,這種趨勢越來越明顯。

要把「難」視為深化自身的契機。人越是蒙難,越能成為完美的人——這就是日蓮佛法的人生觀。


齊藤:不只是法難,面對人生的困難也一樣。

面對人生苦難的心態,一般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遇到苦難時,只會怨恨社會;另一種是反而意志會更堅定,思想更有深度。


SGI會長:所以人間革命的理念和實踐很重要。人如果忘記深化自己的內涵,一碰到困難就會產生卑屈心理,埋怨四周圍的人。但這也是人之常情。

為了不要淪落這種下場,就必須深深凝視自己,不斷力求成長。

大聖人是如何凝視自己?讓我們來拜讀「佐渡御書」。


森中:是的。在此拜讀。

「又、日蓮之受責亦無非與先業有關。不輕品云:『其罪畢已』。不輕菩薩之受無量謗法者罵詈打擲,亦必是先業之所感。何況日蓮今生出生於貧窮下賤之旃陀羅家(注13)。心雖稍似有信法華經,身似人身之畜身也。混食魚肉之父母、赤白二渧交合所生之肉身,其中識神宿焉。如濁水之映月,糞囊之裹金也。心信法華經之故,梵天、帝釋(注14)亦所不懼。身是畜生之身,色心不相應之故,乃受辱於愚者。心之對身,乃有月金之譬」(御書992頁)。


〈白話〉日蓮之所以會受到如此迫害,那也是源自過去世的業。不輕品有說:「其罪畢已」等。亦指,不輕菩薩會受到無數謗法者的叫罵毆打,那也是因為先業的報應。何況是日蓮,今生出身貧窮下賤的旃陀羅家。內心好像有信奉法華經,肉體雖似人身,其實是畜生之身。日蓮是從吃魚肉之父母的精子與卵子結合下所生,精神就是藏在此身中。就好像濁水映月,糞囊裹金一樣。由於心信法華經,所以連梵天、帝釋也不會覺得畏懼。可是,肉體是畜生之身,造成身心不一,所以會受愚者侮辱,那也是理所當然。心也是在與身相較之下,方能拿月亮、黃金來作為譬喻。


齊藤:大聖人在文中首先指出,自身的法難是源自「先業」(宿業)。然後舉出剛才曾探討過的常不輕菩薩品「其罪畢已」經文,進而闡述到自己的出身和身分等等。


SGI會長:對於洞察自身的「心」,大聖人是毫不妥協地追究到底。

大聖人雖說「心雖稍似有信法華經」,但應知,其實大聖人早已用色心二法來讀經,並身讀了整部法華經二十八品。儘管如此,仍然謙虛地說,自己只是「稍微」、「似有」相信法華經。

然後最後又說:「心之對身,乃有月金之譬」,如此相對於畜身的肉體,以月亮、黃金來譬喻心,並說此心也是靠不住的。

這也是在闡示,被無明所迷惑,以及敗給魔性的人心之渺小不可測。而能超越這份薄弱的心,就是宿命轉換之道。

心是有分強弱兩面。信心若能與妙法化為一體,則必顯現佛界無限力量這強的一面。

所以大聖人教示:「心信法華經之故,梵天、帝釋亦所不懼」。

大聖人繼續凝視自我,接著闡述自己於過去世又如何?最後進入探究宿業的問題。


森中:是的。大聖人說:「又思及過去之謗法,誰人得知勝意比丘之魂、大天之神耶?是輕毀不輕之流輩乎?失心之餘殘乎?五千上慢之眷屬乎?又莫非大通第三之餘流(注17)乎?宿業難知」(御書992頁)。


〈白話〉若又想到過去之謗法,有誰能知道事實如何?我的心難道是勝意比丘(注15)之魂?大天(注16)之魂?還是屬於曾輕視、毀謗不輕菩薩之輩?或是如壽量品所言,是屬於曾因謗法毒氣深入而失本心的餘黨?還是屬於那些曾背離法華經說法會場的五千名增上慢的同族?或者是那些曾在大通智勝佛之昔,與法華經結緣但未能發心的餘黨?宿業實在難以衡量。


齊藤:此文令人驚訝之處是,大聖人竟然把自己置於過去曾誹謗法華經行者的立場。

由此可知,日蓮佛法不是單純主張善惡二元論。而是主張善惡不二,元品無明和元品法性是一體的,才會如此表明立場。


SGI會長:「宿業是難以衡量的」。這是為了拯救萬人的精神,而徹底凝視人的生命。相信沒有比大聖人更關懷人的生命。這份關懷世人生命的慈愛,以及對人類生命之軟弱所產生的同苦心,正是其凝視生命的根本原因。

這份大慈悲是源自想從根本拯救身在鐮倉,不畏鎮壓,仍然勇於奮戰的門人。

剛才也曾經說過,若想鼓勵遭受大難的門人,馬馬虎虎的安慰是無法令人鼓起反攻的勇氣。

有時候必須徹底懷疑。在剝除一切虛飾之下,仍然不會被瓦解的結晶,這才是真實的證明。


齊藤:魔性會從各種角度動搖「人心」。輕易滿足,正是慢心的根源。


SGI會長:沒錯。魔會潛入這種慢心裏。自以為克服了大難,不會被魔侵入的人,有時是最危險的,因為這種人會有心神脆弱的時候。所以說,越是謙虛的人,越經得起考驗。

或許可謂當頭棒喝,若想到大聖人凝視自己到如此地步,相信大家也會正襟危坐。對於日日月月以堅強的心不斷成長的人,魔是無虛可趁的。


森中:可見日蓮大聖人的佛法,完全不同於那種想把自己塑造成特別存在的宗教。


SGI會長:凡事都以同樣是人的立場跟大家「同苦」。甚至把自己視為迫害者的同類——只要能胸懷這種生命,便能從根本上拯救每個人的宿業。


齊藤:如果被指說:「我沒有背負宿業。而你正因為宿業而苦,所以讓我來救你吧」,被說的人,當然會產生反感。


SGI會長:創價學會偉大之處也是在於實踐同苦。不顧自己正在承受宿業轉換途中之苦,仍然願意為他人的宿業轉換奮鬥,所以崇高。

庶民救庶民,民眾救民眾,所以沒有任何人可以破壞學會的羈絆。

接著再次回到「佐渡御書」。大聖人自身為什麼要如此徹底凝視自己的宿業?其本意如下。


大難是為了罪障消滅的考驗


森中:大聖人教示:「鐵以錘鍊而成劍,賢聖必試之以罵詈。此度我之蒙咎,非謂有世間一分之失,全是為於今生得消先業重罪,後生得脫三惡之大苦也」(御書992頁)。


〈白話〉鐵經過錘鍊,則得以成劍;賢人、聖人也是要經歷被人辱罵的考驗。這次我受到處罰,並非有犯了世間一絲過錯。完全是為了要在今生消滅過去世所累積的沈重罪業,以及免於來世飽嚐三惡道之苦。


SGI會長:「鐵以錘鍊而成劍」——這也是日蓮佛法宿命轉換的主題。

鐵要經過錘鍊才得以成劍。同樣的道理,宗教與信仰是為了鍛煉生命而有的。

凝視宿業不是為了要化負數的罪障為零。而是要將負數的罪障轉化為巨大正數,這也是日蓮佛法所追求的宿業轉換。

而潛藏在萬人生命裏的佛性,就是有可能做到這點。因此「凝視宿業」也等於是證明自己「徹底相信人皆有佛性」。

大難則是鍛煉生命的場所。人在最痛苦的時候,也正是最能深化人格的時候。

「所詮,我志已決,不仰諸天,身承諸難,誓終此生」(御書249頁),大聖人以這句誓言,來作為蒙受佐渡流罪大難的結論。

即使被剝奪一切、或被諸天捨棄,我也要堂堂步向自己所信之道。這股決然奮起的生命,是誰都無法侵犯的。而信仰的目的就是為了奠定這種堅強的生命。

由此可見,大難正是罪障消滅的良機。而於罪障消滅之前,首先要確立成佛這偉大的境界。


齊藤:「開目抄」這段御文也闡明了「大願」和「宿業」的關係。


SGI會長:沒錯。立下大願的大聖人闡述:「大難,衹如風前之塵」(同頁)。

若以立足大願的透徹境界來看,宿業有無,並不是本質問題。因為即使背負任何苦難或宿業,也將被大願的生命所包容。


森中:於「開目抄」闡明這種境界的大聖人,當然不可能會在執筆「開目抄」的一個月後,為了自身的宿業而苦惱。


SGI會長:大聖人會在「佐渡御書」道出有關自身的宿業,那也是為了鼓勵受難的門人。

「大難臨頭之時,正是罪障消滅,確立成佛境界的時候」,大聖人如此透過自己的體驗來鼓勵門人。何其可敬的本佛。


森中:這也告訴我們,即使是本佛,人還是人。沒有人不是背負著自過去世以來所累積的宿業。

經常有人問:「既然是本佛,又怎麼會有宿業」?我想這種想法,就前提而言,已經和日蓮佛法不同。


SGI會長:不同的前提是,是否把佛視為勝過人的特別存在。日蓮大聖人一直是以凡夫之身顯現佛界生命的「凡夫即極」之佛。

若以佛界生命為中心來表現的話,日蓮大聖人也可說是「示同凡夫」(佛顯示出其與凡夫一樣的姿態)。

大聖人也會有生老病死。只不過大聖人是以與萬人一樣的人身,來顯現其偉大佛界生命而已。

即使湧現佛界,但也不是說就此改變凡夫之身,變成特別的存在。

大聖人仍然是人,而且是以出身自民眾為榮的人,來證明大難乃通往宿業轉換之道。這才是偉大。也是能成為末法眾生的主師親之因。


「常因果」與「碩大成佛因果」


齊藤:「佐渡御書」接著以「日蓮過去種子,亦是謗法者」(御書993頁)、「日蓮前生、今生以及先前之謗法,彌為深重。而為斯人之弟子,出生此國者,今後究將如何?」(同頁),如此把自身的宿業說是源自「過去的謗法」。然後闡示日蓮佛法的宿業轉換原理。


森中:大聖人分成兩個階段來說明宿業轉換的原理。

首先說明爾前經的宿命轉換想法,然後再闡示法華經,以及日蓮大聖人佛法的宿命轉換法理。

大聖人先引用般泥洹經(注18)的轉重輕受之文,而舉出八種今世苦報的象徵:1、或被輕易,2、或形狀醜陋,3、衣服不足,4、飲食粗疏,5、求財不利,6、生貧賤家,7、及邪見家,8、或遭王難(注19)等。


齊藤:這八種特徵是所謂因果報應的想法。如經文所言「我輕別人,我身還為別人輕易」(御書994頁),是屬於種惡因就會有惡果,植善因則有善果的想法。


SGI會長:大聖人則以「登高山者必有下時」(同頁)來作比喻說明因果,但這是佛教一般的想法。日蓮大聖人於「佐渡御書」,稱這種想法為「常因果」。


齊藤:這裡所謂的因果論意指,於現世會出現一個報應,那是由於過去世曾種下一因。

就因果的基本原理來看,這種論調的確是明快,但若實際應用在現實上的話,則是令人難以消受。

試想如果必須一一承受過去所犯的惡業之報應,然後再一一消滅,那得要花多少時間才消滅得了。所以若堅持主張「常因果」,那就非得從事歷劫修行,才可成佛。


SGI會長:雖說:「此八種,原是於盡未來際,一一出現者」(同頁),然而這也是象徵爾前權教所說的因果極限。

就算想用長遠的期間來清業,但實際上在清業期間,很可能再積下新的惡業。

因此,若主張「常因果」等於因果應報,那麼宿命轉換的原理就無法成立。但是大聖人佛法明確指出,其主張的不是這種因果論。


森中:是的。大聖人如此明言:「日蓮,不居此因果。過去輕易法華經行者之故,法華經是如月月相映,星星交輝,華山(注20)疊現,珠玉爭光之經,揚之抑之,任意嘲弄之故,乃值此八種大難者也」(同頁)。


〈白話〉日蓮所承受的八種報應,不是源自一般的因果。而是因為過去曾經輕視法華經行者;以及有時把如月月相映,星星交輝,華山重重,寶玉爭光般的尊貴經典法華經,視為太過艱深而高奉之;有時輕視此經而嘲弄之,所以才會遭遇這八種大難。


齊藤:大聖人會在「佐渡御書」如此闡述是認為,誹謗法華經才是罪障的根源。


SGI會長:誹謗正法的根源在於不信正法,與無法相信自他皆具佛性的心。這種不信正是阻礙佛界湧現的根本。當然也有其他的惡業之根。所以說破除此不信,湧現佛界,才是從根底可能轉換宿命的因果。


齊藤:以十界論來說,就是指湧現佛界;以九識論來說,則指顯現第九識。


SGI會長:也就是說,要靠佛界的力量來包容惡業,淨化惡業。

例如,把佛界湧現比作太陽出現。太陽一出現的話,閃爍天空的無數星光,一眨眼就不見蹤影。


森中:只是「看不見星光」,而不是說星星「消失」了。


SGI會長:沒錯。因為消失的話,就有反因果道理。可是,就好像月光被遮蓋掉一樣,不用再一一承受業報之苦。

總之,並不是要否定「常因果」。因為基本上「常因果」是存在的,這也是佛教的主張前提。

可是能一併包容「常因果」的是「大因果」。此「大因果」才是成佛的因果。也是法華經的因果、妙法的因果。

戶田先生曾絕妙地以「久遠凡夫」,來表現活在此「大因果」的凡夫。


齊藤:戶田先生曾說:「如果認為這類膚淺的佛法因果,就是佛法的話,那麼命運將成為註定的;人們將認為人生只要不作惡就好了,那麼生活只會變得消極。

剛才所說的因果是指,這些因果將會一一顯現在人的一生中,一直到未來永遠。但這些因果總有一天會被淨化,屆時就能度過滿懷勇氣與希望的清新生活。(中略)

但這種因果理法是與末法的我們無緣,我們凡夫本身如今需要的是,能破除近因近果的法理,開覺自然佛身之法。

能應此需要,在實際生活裏,破除過去世以來累積的命運,確立通往美好命運之法的就是日蓮大聖人。

如同按照設計圖製造飛機一樣,因應釋迦的法華經,以凡夫之身,在實際生活中,破除過去的因果,確立回歸久遠之法的就是日蓮大聖人。

也就是說,歸依並唱奉南無妙法蓮華經,正是能讓命運轉往更好方向的方法。用這個方法,將能使途中的因果皆消失,而出現久遠的凡夫。

如御書所言:『久遠者,不作不繕,本然之義』(御書793頁)。久遠之佛,聽起來或許令人難懂,但久遠是指『原原本本、沒有什麼了不起、毫無作用』之意。

由於佛是指生命,所以當我們悟得此『原本生命』的時候,那些途中的因果都會消失無蹤,而生出因果俱時的蓮華佛(注21)」(『戶田城聖全集』第3卷393頁)。


SGI會長:「久遠凡夫」是指,自覺其久遠元初(注22)的本源生命之凡夫。何謂久遠世界,戶田先生說:「那是一個快樂、清靜、開朗、和睦的世界」。

如戶田先生所說,爾前的因果等於是「常因果」,是屬「途中的因果」。但是凡夫本身若能破除過去的途中因果,便能以凡夫之身顯現根源的因果,亦即因果俱時的蓮華佛。

也就是說,一直被宿業所束縛的凡夫,將變成活在十界互具中的佛界所具之凡夫。

意指,常為宿命所束縛的凡夫,可變成為了轉換民眾宿命而奮起的「使命凡夫」。


森中:接著想回到剛才的問題。途中的因果消失,絕不是說,中間的因果也就沒有了。


SGI會長:是的。如剛才的比喻,天空的星星不見,並非表示消失。


森中:那麼又會產生新的疑問。這麼說來,對「久遠凡夫」而言,宿命有無已經不是本質問題。


SGI會長:直截了當來說,正是如此。因為只是拼命想消除爾前經所謂的宿命,那也可說是一時之計。

然而對生活在現實裏的人而言,宿命的確是一項很沈重的包袱。雖然我們知道以日蓮大聖人的御本尊為緣唱題的話,就能湧現通往佛界這條途徑。可是「知道」佛界力量,跟用己身「體會」佛界力量,兩者之間仍然有一段距離。

例如開車。拿到駕照之後,是可以開車上路。可是要經常開,才能說是真正習得安全駕駛的技術。

飛行員也一樣,重要的是要看飛行總計的時間。

以我們的實踐而言,唯有在現實裏和宿命挑戰,才能克服宿命。

正因為自己實際遇到宿命,才能比誰都知道如何面對宿命之苦。


齊藤:佛法是講道理的。那些耍魔法或咒術的宗教,都是違背佛教的本質。


願兼於業


SGI會長:話說,宿命轉換論的真髓是「願兼於業」。


森中:是的。法華經法師品闡述,有一位原本是大菩薩且累積了偉大福運的人,為了達成拯救痛苦眾生的願望,而出現於惡世,弘通妙法的情景(注23)。


齊藤:妙樂大師稱這種人生為「願兼於業」。

即是說,原本沒有背負必須生於惡世的業,卻為了救拯眾生而自願出生於惡世,承受惡世之苦。


SGI會長:這也就是日蓮大聖人的境界。

大聖人於「開目抄」指稱,自己會因為流布妙法而遭受三類強敵的迫害,這也是由於本身乃經文所指的末法法華經行者。並聲稱,自己能被處佐渡流罪,覺得更為慶幸。


齊藤:相信沒有比「開目抄」最後一段更令人感動。大聖人說:「日蓮之流罪,是今生之小苦,不足為嘆;後生得受大樂,斯足大悅!」(御書255頁)。


SGI會長:對大聖人而言,現在自己所承受的大難是為了達成自己的使命而自願承受的。也就是說,一切的苦難都是為了拯救眾生而有的,所以會如此宣言,流罪是值得慶幸的。

若想解救苦惱的民眾,那只有一起與苦惱的民眾同苦,而且和民眾一樣,同樣以人的立場,為民眾闡示克服苦難的方法。大聖人就是如此戰勝這場偉大的奮戰,所以我們才會尊奉大聖人為末法本佛。

這中間也含有佛法所謂的師弟之義。

佛法的師是指,其行動足以在現實中成為典範的人。首先,為師者要貫徹一個偉大使命的人生,然後弟子再從中認真效法與體會。弟子就是要在這種「如說修行」當中去體會法。此師弟關係就是佛法的精神所在。

大聖人在佐渡流罪此大難當中,透過自己的言行來告訴弟子們及後世,何謂宿命轉換的人生典範。這也就是「人要如此活下去」的偉大精神榜樣。

大聖人透過身為人的奮戰,教導生於惡世的我們凡夫,何謂宿命轉換之道。

不管是面臨進退維谷、或被業所束縛的時候,只要認清其本質,就能得知何謂願兼於業的人生。


齊藤:這也就是池田先生常說的,「化宿命為使命」的人生。


SGI會長:沒錯。人人皆有宿命。但只要勇於正視宿命,認清其本質含義,便可知道,任何宿命都是為了深化自我人生而出現的。而自身這種挑戰宿命的行動,亦將成為萬人的人生借鏡。

即是說,如果能把宿命化為使命,則此宿命也將化惡為善,大大轉變其作用。

因此能「化宿命為使命」的人,可說都是「願兼於業」的人。

只要是能將一切挑戰視為自己的使命,前進不懈的人,就能步往宿命轉換的終點。


森中:可見,只想滅除、閃躲、逃避宿命,這種人生終究會耽誤宿命的轉換。


SGI會長:能否轉換人類的宿命,這也是我們創價學會面對世界所進行的挑戰。


齊藤:有關此事,令人想起一則難忘的往事。聽說湯因比博士(注24)曾問池田先生:「佛教有說過宿業論,請問人們是否能夠轉變從過去世所累積下來的宿業?」。


SGI會長:沒錯。當時的情景,仍記憶猶新。唯有歷經榮光與辛勞的人,才顯現得出那種和藹的笑臉,以及眼中所散發著智慧之光。那是一個非常尖銳的問題。

我明確地回答:「日蓮大聖人的佛法主張,因果俱時。也就是說,人在為了達成自身宿命轉換的同時,也能改變社會。我相信這也是能否變革二十一世紀的世界與人類的關鍵所在」。

當我這麼回答,博士深深頷首。

我遵照當時對博士所立下的誓言,努力為了人類的宿命轉換而行動至今,毫無一絲後悔。我也深信,一定會有青年繼我後踵。

我確信不僅是日本,包括SGI的青年,也必定會燃起挑戰人類宿命的熊熊火焰,永遠照亮人類的陰霾。


(待續)


語句解釋


注1.【《建設之譜》】:池田SGI會長(時任創價學會會長)於1969年(昭和44年)「建設之年」年初發表的長詩。「破壞是一瞬,建設是死鬥」乃詩中一節。


注2.【「開目抄」與「觀心本尊抄」】:於1272年(文永9年)2月所著的「開目抄」,也是「開顯人本尊之書」,文中闡明,日蓮大聖人才是救濟末法眾生的主師親三德兼備之本佛。隔年1273年4月所著作的「觀心本尊抄」則是「開顯法本尊之書」,文中闡明,南無妙法蓮華經才是末法眾生所應尊崇的成佛根本法,以及何謂御本尊之相貌。


注3.【惡鬼入其身】:讀作「惡鬼附入其人之身」。法華經勸持品第13之文(法華經446頁)教說,惡鬼將附入各種眾生之身,企圖迫害護持正法的人。


注4.【大田左衛門尉、曾谷入道、金原法橋三人】:三位都是住在下總國(今之千葉縣北部至茨城縣南部一帶)的日蓮大聖人門下。大田左衛門尉(1222年~83年),名為乘明,住在八幡莊中山鄉,和富木常忍一樣,是房總區域的中心門下。曾谷入道(1224年~91年),名為教信,住在葛飾郡曾谷,是與富木常忍、大田乘明等人同為大聖人的早期門下,其子道崇也歸依大聖人。金原法橋(生歿年不詳),為千葉氏之一族,據推測是出身今之千葉縣八日市場市的金原。


注5.【貝多芬】:1770年~1827年。德國作曲家。生於波昂,移居維也納。以九首交響曲為首,留下了許多名作,被奉為樂聖。


注6.【托爾斯泰】:1828年~1910年。俄國文豪。著有《戰爭與和平》、《復活》等代表作。


注7.【五重相對】:日蓮大聖人於「開目抄」所闡示的教判,劃分為,內外相對、大小相對、權實相對、本?相對、種脫相對。以五重作為相對比較,來判定一切思想、宗教之教導,尤其是佛教教導的深淺、高低、優劣。


注8.【二十四文字】:法華經常不輕菩薩品第二十經文,意指,不輕菩薩相信一切眾生皆具佛性而禮拜眾人。其文為:「我深敬汝等,不敢輕慢。所以何者?汝等皆行菩薩道,當得作佛」(法華經589頁)。由於漢字總數二十四字,並略說出萬人成佛此法華經教理,故稱「二十四文字之法華經」。


注9.【六根清淨】:六根是指眼、耳、鼻、舌、身、意的六種感官器官。意指,這些器官皆能不受煩惱的影響,清淨且正確發揮各自的作用。


注10.【三類強敵】:指釋尊滅後,迫害法華經行者的三種敵人。為妙樂大師於『法華文句記』所說的。是引用字法華經勸持品第十三之二十行偈文。亦指,在家的俗眾增上慢、出家的道門增上慢,以及廣受世間尊敬的高僧僭聖增上慢。


注11.【九識心王真如之都】:指具備著與真如一體的九識場所,即心與生命。九識是指將生命的作用分為九項,其中屬最根源的第九識,亦指相當於各種生命中本已具有的佛性、佛界。


注12.【佐渡御書】:日蓮大聖人於1272年(文永9年)3月20日,於佐渡留下的述作。是為了鼓勵指導受法難之苦的一切門下所寫的信。


注13.【旃陀羅家】:旃陀羅為梵語chandala的音譯,被置於印度種姓制度中最下層,也是最受歧視的人。日蓮大聖人是出身於從事漁業的家庭,非常重視出身庶民的人。


注14.【梵天帝釋】:指大梵天王和帝釋天。兩者都是出現在古印度神話中的神。是身為佛教諸天善神的長,負責守護、監視這個世界。


注15.【勝意比丘】:諸法無行經裏,被視為於師子音王佛的末法之世,行菩薩道的比丘。曾誹謗同行菩薩道,教導眾生諸法實相的喜根比丘。


注16.【大天】:為梵語mahadeva(摩訶提婆)的之譯。生於釋尊滅後約一百年的印度末土羅國之比丘。依據北傳的資料記載,大天曾犯三逆罪,起五惡見,且造下當時佛教教團分裂為上座部與大眾部互相抗爭的原因。


注17.【大通第三之餘流】:大通第三是指釋尊過去世的姿態之一。也就是指,當大通智勝佛的第十六位王子在說法華經時,聽聞法華經卻未能發心者。餘流是指其流派。


注18.【般泥洹經】:東晉法顯所譯(也有說是與覺賢共譯)的「大般泥洹經」6卷。相當於北本涅槃經40卷的前10卷之內容。


注19.【1.或被輕易……】:1.或被輕易,指受人輕視侮辱、2.或形狀醜陋,指姿容醜陋、3.衣服不足,指衣服欠缺、4.飲食粗疏,指飲食物單調不足、5.求財不利,指追求財產卻未能得利、6.生貧賤家,指出生在貧窮卑賤的家庭、7.及邪見家,指出生在信奉錯誤思想、宗教的家庭、8.或遭王難,指遭權力迫害。


注20.【華山】:中國的名山。屬秦嶺山脈的支脈、終南山脈之峰。


注21.【因果俱實的蓮華佛】:指生命原已具足十界的佛,以及久遠元初本有無作三身之佛。因果俱實意指,同時具有因位的九界,和果位的佛界。蓮華的蓮是指果實,象徵佛界;華則指花,象徵九界。


注22.【久遠元初】:並非指某特定的遙遠過去,而是指宇宙和生命其永恒且根源之層次。


注23.「是人自捨,清淨業報,於我滅度後,愍眾生故,生於惡世,廣演此經」(法華經377頁)。


注24.【湯因比博士】:1889年~1975年。英國歷史學者、文明史家。歷任倫敦大學、王立國際問題研究所要職。其代表作《歷史的研究》,帶給各界極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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