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因果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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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版本間差異)
13:38 2006年二月6日的修訂版本
在人生中,我們有時會嗟嘆自己的不幸和運程多蹇。
同樣是人,具備著相同的條件,但往往有些人如何努力,結果也是徒勞無功,可是有些人卻受到幸福的眷顧,頭頭是道;也有些人卻一生潦倒而終,這樣的事情,有很多是不能憑後天的因素能夠說明清楚的。
面對這些情形,有人基於生命只有今世的想法,認為這些不過是偶然的事,又或者有人卻看作是自己的宿命,而感到無奈,因為一切皆由神所決定,所以唯有忍受順從而已。這些想法,都不能夠將人生的各種問題予以完滿的解決。
佛法指出人生的幸與不幸,必定有其原因,而說出生命的因果。即是說,人感到不幸,是由於人有不幸的因。
但是,有時自己感受到的不幸,往往很難叫人相信不幸的原因在於自己。原來我們只看現在的自己,如果從生命的因果來考察,其原因是在於過去。那就是在過去世尋求原因。
因此,在《心地觀經》中有:「欲知過去因,觀其現在果;欲知未來果,觀其現在因。」說出三世的生命因果律。那就是說,現在的結果是由於過去世的身、口、意所作的行為「業」的因所致,而現在的行為是會決定在未來世的果。
根據這個因果律,現在所受的不幸惡果,皆由於自己在過去世的惡因所致。
日蓮大聖人指出在所有惡業之中,誹謗正法的罪最重。因為,這是違背生命的根本法則。故此,過去世的謗法罪障成為因,而刻在自己生命之時,就會招來重大的不幸的果。
然而,我們在現在的瞬間亦不斷地製造各種業,所以,我們的未來並非一早就決定,而是可以由現在的自己去打開的。
大聖人圖顯出御本尊,那是消滅過去世的謗法造成的惡業,湧現佛的生命的唯一方法。故此,我們信受御本尊,勤勵於行學,湧現出佛界,那就能夠克服任何苦惱,消滅過去世的罪障,製造廣大幸福的因。